作業規定

有關編審程序之詳細規範,請參閱主編作業SOP附件內容,評審委員須於預定審查期限內完成論文審閱,並依據學術標準填寫【評審意見表】,回傳至主編,主編收到【評審意見表】後,須查閱並審核評審意見,綜合評估後依照審查結果進行後續處理,包括但不限於:接受論文、要求修改後重審、或予以退稿。
表件下載:審查意見表、再審意見表、審查紀錄表與審查結果統計表、審查(或編輯)委員名單。

  • 主編作業SOP
  • 論文審查流程中國行政評論

  • 審查意見回覆對照表(論文題目.日期)
  • 再審意見表 (論文題目.日期)
  • 審查紀錄與審查結果統計表(卷期.日期)
  • 審查委員名單(卷期)
  • 編輯委員名單(卷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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